报名条件
初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零基础)。2、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证书。3、连续从事私教工作一年以上,并授课达400小时以上。(注:报考初级不受学历、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符合条件一零基础均可报考)
中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健身教练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有一年以上健身教练实践经验者。3、取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提前预习,个别辅导,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重庆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选派培训师和考评师,并依据《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教练)培训大纲》进行授课。
培训内容
1、公共理论部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的培训大纲要求,多方面提高学员的综合能力。2、专业技能部分,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并结合健身教练职业等级鉴定标准进行。主要包括:运动解刨学与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与体适能理论、合理营养与体重控制、运动技术计划理论与实践、运动损伤的预防和处理、特殊人群的健身等六个专业部分